述职报告
根据局党委、行政分工本人分管工程、河湖管理、财务审计、水土保持工作。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苦干”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与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警钟常鸣,没有
【水利局副局长2016年度述职报告】水利局副局长2016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述学报告

根据局党委、行政分工本人分管工程、河湖管理、财务审计、水土保持工作。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苦干”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与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警钟常鸣,没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现将一年来在理论学习、履行职责、党风廉政和学法用法四个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学习,提高了自身素质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区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系列自学和集体学习,实现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心尽力干好工作。同时,作为一名业务型干部,我始终没有放松过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水平的提高,积极组织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各类义务培训班。政治思想方面,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宗旨,在政治、思想上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区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贯彻执行区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态度明确,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履职尽责,努力做好各项分管工作

水利工作服务的对象是基层群众,因此本人经常深入到基层,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做为一名副职领导,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扎实工作。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对下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发挥出一名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建设。按照有关要求实施了水库移民工程,该工程政策性强,能及时与镇、科室沟通落实任务,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实施,收到了明显效果。在2014完成12个水库移民项目的基础上,2016申报的7项水库移民工程已完成部分招投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申请国家补助资金1914万元;省级维修项目14个,申请省级资金244万元;完成小水库省级规范化管理达标创建6座;完成杨兴洼、东进等6座小水库白蚁防治复查达控工作;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十三五规划,并上报常州市水利局;完成丁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二是加强河湖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河湖管理规范有序。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坛政办发[2013]153号)条骨干河道全部落实“河长制”,落实管护人员,建立巡查保洁管理制度;编制完成通济河、简渎河“河长制”手册;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市)名单的通知》(办建管[2014]268号)文件精神,金坛区被列为首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市),我们委托河海大学编制完成《全市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并将送审稿报省水利厅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关于规范长荡湖湖泊保护范围红线内项目建设的通告〉〉(坛政办发[2013]131号)文件精神,我们加强对河道、湖泊、水库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多起长荡湖保护红线范围内违章行为,违章事件的及时发现处理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水利工程“四位一体”管护建设,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了我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四位一体”管理考核细则》、《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工程管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我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扩面提当及规范化管理取得明显效果,检查考核的制度化基本完善,全区基本做到了圩堤、河道、水库塘坝、泵站及田间工程长效管护全覆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严于律己,做好廉政建设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自己经得起组织的考验、群众的监督。

一是学习《廉政准则》,增强廉政意识。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知识,收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片。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利益观,进一步了增强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是弘扬优良传统,坚持“两个务必”。我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践“两个务必”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与群众同甘共苦,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

三是加强自身修养,规范从政行为。注重自身思想作风建设,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江苏省委十项规定、金坛区委《金坛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要求,能够正确对待权力。生活上,严于律已,淡泊名利,以诚待人,与人为善,自觉与领导班子融为一体。工作上注重改进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甘于奉献,顾全大局,服务中心,不断强化进取意识,在勤政、廉政上努力做好表率。

四、学法用法,增强法治建设

在工作中始终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与班子成员团结一心,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全面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结合自身分管的实际工作,坚持学以致用,先后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做守法的好公民,树立了良好干部形象。

区委十项规定执行情况:

1.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预付卡和收受干股;

2.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

3.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5.无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

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6.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

7.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

8.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10.出售朱庄花苑B区5-601及车库一套,购愚池502室及车库一套,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五、存在问题

一年来,本人通过不懈努力,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只限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主动请示的意识不强;2、学习积极性不高,满足于现有的政治理论水平,并经常以工作忙为理由宽慰自己;3、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本人在工作中力求创新创优,但是由于水利建设及管理领域工作纷繁复杂,工作中用老办法多一些,对新办法探索不够,缺少学习新知识、新理念的动力,立足实际多,勇于创新少。今后,在工作中还需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更好的履行职责。

六、改进措施

一要勤于学习,按制度办事。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先进做法,加强分管领域制度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不断缩短管理水平与服务对象的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

二要善于思索,求创新突破。对一些难度大、见效慢、涉及面广的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新形势下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的新思路、新方法、新对策。

三要勇于担当,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分管领域同志的能动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管理的各项任务,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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