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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十三中学生虐狗事件,你在气愤之余,还需要知道这些!]从16日下午开始,徐州本地的微信群、朋友圈开始传播一段“某校学生虐狗”的视频,徐州十三中学生虐狗事件,你在气愤之余,还需要知道这些![智库|专题]。看了这个视频后,和大家一样非常的气愤。气愤在于,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怎能如此对待这弱小的生命?能不
徐州十三中学生虐狗事件,你在气愤之余,还需要知道这些!
[徐州十三中学生虐狗事件,你在气愤之余,还需要知道这些!]

从16日下午开始,徐州本地的微信群、朋友圈开始传播一段“某校学生虐狗”的视频,

徐州十三中学生虐狗事件,你在气愤之余,还需要知道这些!

[智库|专题]。看了这个视频后,和大家一样非常的气愤。气愤在于,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怎能如此对待这弱小的生命?

能不能虐待动物,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不能”。电影《狮子王》中有这样的台词。“我们可能为了生存可能为了健康选择了吃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尊重生命是吗?弱肉强食的自然界,杀生本不存在错误。但面对一个与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的生命,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虐待他们,不尊重他们。捕食他们没有错,这是自然。错的是你让他体验到不必的痛苦,错的是不尊重。

针对此事,17日凌晨,泉山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表示:近日,泉山分局接到网友举报称:有人在网上传播虐狗视频。我局发现该线索后已经介入调查,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泉山警方介入调查,非常果断,也很及时。对于未成年人虐待动物这种情况,并非公安一家的事情,更需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多管齐下,切实地负起责任来。

17日凌晨,徐州市第十三中学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出了《关于网传我校学生虐狗事件的情况说明》。说明中提到:学校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小组,联系学生及家长对事件进行调查,对涉事学生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通报中指出:学校负有教育责任,深感痛心与自责。涉事学生已积极认错,深表悔恨,诚恳道歉,学生家长也深表愧疚。学校将对涉事学生加强家校共育,主动弥补教育缺失,并以此为戒,对全校学生加强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从学校的通报可以看出,对于此事学校、学生、家长的认错的态度是诚恳的,作为公众我们希望这几位少年能够真正认识到错误,尊重生命,学会感恩。

其实这些年来学生虐待动物的事件并不少见,远到2002年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案”,近到2015年4月2日,四川农业大学两名学生当街虐杀小猫事件以及这两日在网上讨论非常热烈的无锡娃娃机内虐待乌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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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十三中学生虐狗事件,你在气愤之余,还需要知道这些!》(http://www.lp1901.com)。这些包括学生在内的虐待动物事件背后的问题都值得我们全社会去思考。

不过,我们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却也不能忽视因“虐待动物”而引起的其他不良“连锁反应”

对虐狗少年进行人肉搜索

虐狗的事,目前已经成了徐州城内街头巷尾热议的事件,大家在谴责之余,也有人将虐狗少年的个人和家庭信息,包括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统统“人肉”了出来。

有些人开始不停的传播这些“人肉搜索”出来的信息,并叫嚣着要拨打电话进行辱骂、言语威胁、上门捣乱送花圈等等。可是,在“人肉搜索”的时候,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藏在黑暗的数码丛林里,高举话语暴力的武器,狙击那些被设定为有罪的道德猎物,这就是,互联网时代出现的 “人肉搜索”。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人肉搜索”、非法买卖、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入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说明。《解释》中明确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这也意味着“人肉搜索”属于违法行为

网上煽动、闹事

大家对于“虐狗”行为的气愤,是情理之中,都会对此种行为发出谴责之声。但是,网络上除了谴责的声音之外,一些极端言论也充斥其中。他们希望借助这个极端个案把“事情越闹越大”、甚至扬言要“整出人命”,这种极端言论和想法,和“虐狗行为“相比,其恶劣程度又有何区别?

世界范围内很多网上煽动闹事到线下聚集的案例确实很多。很多熟悉微博、了解网络的网民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玄机。这起事件中,网上出现了一些小号,这些小号很多都能熟练运用微博话题、艾特特定帐号,不难推测其背后有一只无形的推手在进行有预谋的炒作,以图制造舆论、混淆视听,目的就是造成现实生活中的扰乱社会秩序。

聚集围堵小区学校大门、堵塞交通

有网友说,“人,聚在一起,是最能被带节奏的。”受到某些事件的感染,一些人总会“正义感”爆棚,不自觉的演化成网络暴力行为甚至线下开展聚集围堵,从而发展成你想象不到的后果。

没错,在这件事情中,也顺着这条线发展了起来。

这是出现在朋友圈中的一张截图,已经在多个微信群中传播,通过群名可以看出,不少人相约建群,并决定去学校集合。

从16日晚至17日凌晨,一些微信群内开始传播学生家楼下和学校门口聚集的视频。视频中,有人赤膊上阵,有人带头叫嚣,非法聚集、小区被堵、学校被堵、道路被堵,还有向现场投掷鸡蛋、矿泉水瓶等物品,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不禁想问,这些人真的是“爱狗人士”?一定不是。因为他们连人都不爱,连法律法规都不遵守,又何谈“爱狗”?

非法聚集、围堵,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这些行为明显已越了法律雷池,踩了法规红线。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此时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多次劝说、劝解、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警方果断采取行动,强制驱散围堵人群,对于其中挑头闹事煽动者,也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值得欣慰的是,很多网友对待此事的态度上还是比较理性的。

揆诸现实,有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动辄以爱狗之名,做出很多违法之事。从人肉搜索到网上煽动再到线下聚集,这个套路其实还是熟悉的味道。打着“公益”、“爱狗”的名义,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其实已经昭然若揭。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让吃瓜群众和网民跟进,煽动对社会、对政府、对公安的不满情绪。也许有人觉得这是在危言耸听,但你信或不信,事实就在那里。一切披着“法不责众”的外衣煽动的集会都是闹剧,一切“煽风点火”的造谣滋事都在违法。公民的任何行为都应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实施,超越法律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法者,治之端也”,违法必究,“爱狗人士”亦不例外。而“爱狗”的道德名义,也更应成为律己的道德律令,而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在这次事件中,你是选择做一名文明守法的网民,还是愿意成为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棋子”?应该并不难选择。

来源:警花猫猫、江苏网警

徐州十三中学生虐狗事件,你在气愤之余,还需要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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