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总结
各县区劳动竞赛委员会、总工会,各产业工委,阳煤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工会: 根据xx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五一”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晋竞发[2017]1号)和xx省总工会《关于省级以下工会组织开展“五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x工发[2017]x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市委同意
2017年1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会2017年省、市“五一”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各县区劳动竞赛委员会、总工会,各产业工委,阳煤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工会:

根据xx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五一”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晋竞发[2017]1号)和xx省总工会《关于省级以下工会组织开展“五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x工发[2017]x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市委同意,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决定,2017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近年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为做好xx省“五一”表彰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今年全省“五一”表彰分配给我市推荐名额22个,其中xx省五一劳动奖状3个、xx省工人先锋号5个、xx省五一劳动奖章14名。省“五一”表彰推荐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从2017年市“五一”表彰先进中产生。

全市拟表彰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200个,其中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20个、阳泉市工人先锋号40个、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14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推荐评选条件

申报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本单位(集体)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综改试验区建设和先行先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五大发展”、“四大定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进工业新型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五小”竞赛活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切实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发展县域经济,加快扶贫脱贫和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发展、繁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提高劳动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发展教育、医疗、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抓好安全生产,推动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三)在推进法治阳泉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四)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的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必须从上级单位表彰的先进中产生;推荐的xx省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必须具备市劳动模范或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基础。近十年已获得过xx省五一劳动奖状、xx省工人先锋号和xx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集体)、个人原则上不重复推荐。推荐评选要符合以下比例要求:在推荐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人选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x%,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含农民工)不低于x%;农民不低于x%,其中农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不超过x%;科教人员不低于x%;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x%。妇女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和阳泉市工人先锋号的单位(集体)中,企业和企业班组不低于x%,其中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班组不低于x%。要确保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和科教人员的人数要求,严格控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比例。要在推荐评选中精心选树重点宣传对象。各县区总工会、产业工委、阳煤集团工会至少推荐2-3名一线典型作为今年“五一”重点宣传对象。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推荐、逐级评选审核的程序进行。即先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被推荐对象必须先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职务、职称、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媒体包括本地区、本部门主要报纸、政府和部门网站等。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区、产业和主管单位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后上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提出初选名单,经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最后将通过的审定名单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

(三)认真履行推荐审查程序。申报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经当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审查同意。(1)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须经当地县以上审计、纪检、监察、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社、安监、环保、卫计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主要负责人还要经干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2)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须经当地县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社、安监、环保、卫计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3)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须经当地县以上审计、纪检、监察、卫计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主要负责人还要经干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4)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副职),须经当地县以上纪检、监察、卫计等相关部门和干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或欠缴工会经费,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申报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自事发起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

(四)要在推荐评选工作中严肃评选纪律。评选程序不得简化,个人身份不得变通,事迹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个人的职务要以现任职务申报,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按行政职务申报。对弄虚作假、变通身份、不履行评选程序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承办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按要求及时上报。各县区、产业按分配名额要求形成推荐名单后,分别填写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阳泉市工人先锋号、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三类推荐汇总表,并附推荐的每个单位(集体)和个人的500字事迹简介,以及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证明,有关部门审查意见表等材料,于2017年3月15日前上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各县区、产业通过电子版下载正式登记表格,并分别填写登记表各一式五份,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3月24日前报送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时报送各重点宣传对象2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

四、组织领导

全市五一表彰评选工作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级工会负责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是全市五一表彰评选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级劳动竞赛委员会和工会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照评选名额、评选条件、评选要求,严格把关。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其他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和动员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为把我市建设成为“xx向东开放桥头堡、晋东区域中心城、转型发展先行市、城乡统筹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1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会2017年省、市“五一”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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