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省直及中央驻皖各单位机关党委(党办):为纪念建党97周年,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地点1、6月27日上午,在省行政中心(中山路1号)办公的单位到1号楼两侧采
纪念建党97周年讲话|纪念建党97周年无偿献血活动方案

省直及中央驻皖各单位机关党委(党办):

为纪念建党97周年,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1、6月27日上午,在省行政中心(中山路1号)办公的单位到1号楼两侧采血点集中献血;在省政务大厦(xx)办公的单位到政务大厦东广场采血点集中献血。(具体安排附后)

2、6月20日—7月20日,对党员干部参与较多、办公地点较远的其他省直单位,合肥血站将安排献血车上门采集(合肥血站联系人:汪xx,联系电话:xx )。

二、参加对象

省直机关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党员干部,一般年龄为18—55周岁,身体健康。

三、活动要求

1.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无偿献血是爱的传递,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各单位要将无偿献血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广泛开展思想动员。要深入挖掘和宣传本单位无偿献血典型的人和事(同时报送省直文明办,利用安徽机关党建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带动更多的同志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来。

2.积极参与,确保安全。无偿献血遵循自愿原则,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带头参与。要科学献血,献血前一天勿饮酒、勿疲劳,当天需携带身份证、献血证(已捐献过的),经体检合格后方可献血,勿空腹献血。

3.精心组织,加强关怀。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沟通协调。对献血合格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加强人文关怀,可以安排休息或给予适当营养补助。

请各单位于6月22日前,将本单位献血活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无偿献血报名人数传真至省直文明办(省直志愿者协会)。联系人:周xx,电话:xx传真:xx

纪念建党97周年讲话|纪念建党97周年无偿献血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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